女华人出任菲律宾信息技术部副部长!
审理法院认为,刘某无偿搭载颜某属于“好意同乘”行为。刘某作为车辆驾驶人,对搭乘人颜某负有安全方面的注意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据此,由于并无证据证明刘某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本案中,颜某的损失共计159899元,先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颜某140965元;其余18934元,由某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保险范围内按照事故责任比例(50%)赔偿9467元;刘某应按照事故责任比例(50%)赔偿9467元,但因其系无偿搭载颜某且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当减轻刘某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酌定刘某承担其中30%部分的赔偿责任,赔偿颜某5680元。女华人出任菲律宾信息技术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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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中,记者看到,前一日反映问题的讨薪人员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已经坐到了调解室里,适时有个口音明显的人插话:“大家放心,只要核算好,一分钱也不会少你们的,我们这么多部门的人都在,就是为了让大家尽快拿上钱回家过年。”这是104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詹旭曦的声音。“这里的每间调解室都是詹主任的‘第二办公室’。”提起詹旭曦,104团司法所所长马晓军对记者说。《女华人出任菲律宾信息技术部副部长!》